参展申请截止 2012年6月12日(周二)

参展报名手续 填写参展报名书必填事项,连同参展预定商品的目录一并提交。向Business Guide, Inc.公司“东京国际礼品展 in 上海组委会”交纳(或通过银行转账)申请费(有审核)。为了决定展位的位置,以参展预定商品的目录以及报名费到账为准。另,谢绝与展会宗旨不一致的商品参展。
首次参展 首次参加Business Guide, Inc.公司主办的展会,请提供公司简历(公司介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展预定商品的目录(或照片)。但是,参展商品不符合审查基准或者参展申请资料不全或内容不一致时,无论何时都将谢绝参加展出。
参展报名正式受理 以提交参展报名书和参展预定商品目录、收到报名费作为参展报名依据;收到全额参展费视为正式受理。如在参展费提交截止日仍未缴纳全部参展费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参展报名资格,并且不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用。
参展报名后,原则不予取消。如需要取消申请,仍须缴纳参展费相当的费用。
如有开具空头支票、银行交易停止处分、作为债务方申请破产•民事再生手续•公司更生手续•特别清算手续,以及其他主办方认为不合适的事由发生,主办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拒绝其参展。
参展费用支付 请在规定日期内支付参展费用
参展费用支付截止:2012年6月19日(周二)
银行账号:必极耐斯(上海)会展有限公司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 普通10307762(RMB)/普通10307761(JPY)
银行账号:BusinessGuide-Sha, Inc.三井住友银行 浅草支行 普通 296917
取消费用 参展申请报名受理后,因参展方的原因需要取消,解约时需付如下费用
2012年6月19日(周二)之前解约 参展费的50%
2012年6月26日(周二)之后解约 参展费的100%



参展规章的履行
参展商必须遵守各项规章以及主办方提供的“参展指南”(展会概要)以及针对参展申请企业的“参展商说明会”上分发的“参展手册”中的各项规定。一旦主办方认定违反了以上规定,不论何时将保留拒绝参展、取消参展、撤换或变更展位、展示物、装饰物的权利。另,主办方将不公布裁定根据。并且,参展商事前支付的费用将不退还,因取消参展、撤换或变更展位、展示物、装饰物而引起的参展商以及相关者的损失也不做赔偿。

注意事项
展品的进退场 (1)参展商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的搬入、搬出、展示工作。
(2)参展商或受参展商委托的工作人员在会场内工作时,请在规定时间内搬走展出物后并恢复原样。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恢复原样,主办方将代为实施,因此延长的时间而发生的费用由参展商负担。所产生的废弃物也由参展商带回。
展品的保管 (1)主办方会尽力管理保障会场以及展品的安全,但对于因天灾、火灾等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主办方对展出物以及其他物品的被盗、丢失、失火、损伤、以及其他在场内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3)参展商每日闭馆后,请清扫展位。出于防盗要求,请将展品上锁后离开。
商标注册的劝告 展出知名品牌、或商品形象时必须进行商标的登记申请。主办方将介绍相关的商标登记办理人员。
关于个人隐私 在展会中取得的“个人隐私”信息,请遵守个人隐私保护法以及关联的法令法规,合法正当取得、管理、使用。请公布、通知使用目的,并在其规定范围内使用。参展商同“个人隐私”主体之间发生的纷争,请协商解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关于观众洽谈 主办方对展会期间以及会后参展商同观众之间的洽谈以及合约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禁止事项
禁止展位的转让
租借、交换
展商不许将分配的展位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地转让给、出借、交换给第三方。
禁止骚扰行为 展会期间以及展后,主办方判断如发生对参观者、参展商等有骚扰行为(诽谤中伤、妨碍营业或类似行为)的,将被取消参展资格或拒绝今后的参展申请。
禁止照相摄影
场内禁止携带照相机
会场内禁止参展商、观众照相摄影。参展商如需对自己的展位摄影时,请在事务局人员陪同下或者由事务局指定摄影师拍摄(每家公司2张)。

赔偿责任
(1)主办方不因任何理由承担参展商及其雇用人员、相关人员因使用展示区域而引起的人身以及物品的伤害或损失的责任。
(2)参展商因其职员、相关人员、代理商的不慎等引起的展会场内以及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的损害,须立即赔偿。
(3)主办方对因天灾及其他不可抗力而更改展会日程、取消展会而引起的参展商以及相关者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
(4)主办方对因自然灾害、交通机关的迟延、社会不安定等引起的参展商以及相关者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