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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规定

参展报名手续

填写参展报名表上的必须事项,提交参展预定商品目录等,连同参展费和展具押金(可银行汇款),一同提交给株式会社Business Guide-Sha(须审查)。为了确定参展展位的位置,需要提交参展预定商品的照片和报名表。若参展商品与展会主旨不符,主办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展。

参展条件

参展商品如不符合审核标准或参展报名表有不完整或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主办单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其参展。

参展报名正式受理
  • 参展报名需提交参展报名表和参展预定商品照片。参展费全额支付后才视为正式受理。参展费尾款支付截止日前尚未支付参展费全额的情况下,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报名资格,参展商亦不能对此有异议。
  • 报名参展后,原则上不能取消报名。如需取消申请时,须支付等同全额参展费的取消手续费。
  • 报名参展的企业,如有签发空头支票、被银行禁止交易中、作為负债人的破产手续开始、民事再生手续开始、公司重组手续开始、特别清算手续开始的申请及其他主办单位判断为不合适参展的情况,主办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展。
参展报名截止日
◇ 参展费的支付
参展费在报名受理后,由实行委员会发行付款通知书,请在2020年2月21日(周五)前汇款至指定银行账号。
参展费全额支付截止日 : 2020年4月28日(周二)
  • 银行手续费由报名方负担。
  • 由实行委员会发行的此付款通知书是有关基本参展费以及展位相关配套的费用、其他费用将另外请款。
  • 如未能於支付截止日前完成付款,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
◇ 取消费
报名参展后,如因报名方的理由取消并解约,按以下收取取消费。
2020年2月21日(周五)以后解约 : 取消费为参展费的100%
参展规则的履行责任

参展商应遵守各规定及主办单位方提示供的“招展书”(举办概要),以及以参展报名企业为对象所举行的“参展商说明会”上发布的“参展手册”。若主办单位判断参展商违反以上规章,不论何时都有权拒绝其参展报名、取消其参展资格、要求撤去或变更其展位、展品、装饰物。主办单位无须公布其判断的依据。主办单位无须因此退还参展商事先支付的费用,亦无须承担因被取消参展,撤去或变更展位丶展品丶装饰物而产生的参展商及相关人员的损失。

【注意事项】展品的布置,撤场
  • 参展商必须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布置和撤场。
  • 参展商或参展商指定的搭建商,必须在展品撤场时间内完全恢复现场原样。若参展商无法在指定时间内恢复原样,而需由主办单位代办及因时间延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需由参展商负担。由此产生的垃圾也请参展商负责带回处理。
【注意事项】展品保管
  • 主办单位将尽力保证展馆及展品的安全保卫工作,但如因天灾,火灾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害,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 对於展品等物品的盗窃丶遗失丶失火丶损伤丶及其他会场内发生的事故而导致参展商的损失,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 参展商每天闭馆后负责清扫展位。为了防止盗窃,请盖上布帘后离场。
【注意事项】建议商标注册

著名商标,或动漫角色商品的参展,需要提供商标登陆申请表。主办单位可以介绍注册商标所需的律师。

【禁止事项】展位的转让租借,互相交换

参展商对被分配到的展位的全部及一部分,不论有偿无偿,都禁止转让,租借,或与第三方互相交换。

【禁止事项】禁止妨碍行为

会期中及会期后,如主办单位方判断为对入场人士来场者或参展商发生妨碍行为(诽谤中伤,营业妨碍或类似行为),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或拒绝下届以后的参展报名。

赔偿责任
  • 不论任何理由,对参展商及雇佣,相关人士因使用展位空间而发生的对人或对物的损害或伤害,主办单位一概不负责。
  • 参展商如因工作人员,相关人士,代理店等的不小心而导致展示会场及周边的建筑物或设备有所损害,应立即作出赔偿。
  • 主办单位因为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变更或取消会期,而导致的参展商及相关人士的损害,不予赔偿。
  • 主办单位因为自然灾害,交通机关的延迟,社会不安定等原因,导致的参展商及相关人士的损害,不予赔偿。
  • 展会会期中及会期后,参展商与入场人士之间的商谈,合同内容等,主办单位一概不负责。